View Full Version : 梁家麟對All Truth is God’s Truth的批判
近日我偶爾翻開一本舊書,竟發現梁家麟曾批判All Truth is God’s Truth這觀念,尤其是對Holmes第三章作批判。他在《憑誰意行》一書表示對All Truth is God’s Truth的說法不認同,原因如下:
1.「這說法混淆了人間的知識與永恆的真理」。他的意思是反對把All Truth的Truth與God’s Truth的Truth等同起來,因為他認為「現在的知識論也鮮有人聲稱科學研究是欲尋找永恆真理,而非僅是就自然現象作的有效的解說」。而世間的「知識是工具性而不是本體性的」。
2.「這說法也跨大了人與上帝的延續性[continuity]。聖經裏提到上帝的真理時,指的是祂的創造和救贖大工,‥‥‥在人間是完全沒有可資比較或類比的地方,正如普遍啟示不同於特殊啟示」。梁家麟認為世間知識與上帝的真理沒有矛盾,但兩者是不同質。
上述可見梁家麟,《憑誰意行》,(香港:基道,1992),頁91-92。
我發現「啟示」是第三章其中一個常提到的題目,例如他在頁35及37提到人獲得知識是依賴神的啟示,當中可分為普遍啟示與特殊啟示。論到特殊啟示,Holmes在頁36認為從特殊啟示中可以找出所有知識的統一之處,也可看出 “things as a meaningful whole.”。
這樣看來,Holmes彷彿沒有提到特殊啟示與屬於普遍啟示的世間知識有何本質上的分別。大家有何意見呢?
另外,Holmes提到從特殊啟示[即耶穌基督身上]可見所有知識的統一。但套用大家近來引用過的「畢氏定理」為例,我又怎可從耶穌基督身上見到與畢氏定理與神愛世人有共同之處呢?除非Holmes所指的 “things”不是指所有的知識。
clement
10-05-2005, 11:21 AM
近日我偶爾翻開一本舊書,竟發現梁家麟曾批判All Truth is God’s Truth這觀念,尤其是對Holmes第三章作批判。他在《憑誰意行》一書表示對All Truth is God’s Truth的說法不認同,原因如下:
1.「這說法混淆了人間的知識與永恆的真理」。他的意思是反對把All Truth的Truth與God’s Truth的Truth等同起來,因為他認為「現在的知識論也鮮有人聲稱科學研究是欲尋找永恆真理,而非僅是就自然現象作的有效的解說」。而世間的「知識是工具性而不是本體性的」。
2.「這說法也跨大了人與上帝的延續性[continuity]。聖經裏提到上帝的真理時,指的是祂的創造和救贖大工,‥‥‥在人間是完全沒有可資比較或類比的地方,正如普遍啟示不同於特殊啟示」。梁家麟認為世間知識與上帝的真理沒有矛盾,但兩者是不同質。
上述可見梁家麟,《憑誰意行》,(香港:基道,1992),頁91-92。
我發現「啟示」是第三章其中一個常提到的題目,例如他在頁35及37提到人獲得知識是依賴神的啟示,當中可分為普遍啟示與特殊啟示。論到特殊啟示,Holmes在頁36認為從特殊啟示中可以找出所有知識的統一之處,也可看出 “things as a meaningful whole.”。
這樣看來,Holmes彷彿沒有提到特殊啟示與屬於普遍啟示的世間知識有何本質上的分別。大家有何意見呢?
另外,Holmes提到從特殊啟示[即耶穌基督身上]可見所有知識的統一。但套用大家近來引用過的「畢氏定理」為例,我又怎可從耶穌基督身上見到與畢氏定理與神愛世人有共同之處呢?除非Holmes所指的 “things”不是指所有的知識。
1. 這裏的 "is" 並沒有等同的意思,而是表達從屬關係:一切真理都是屬於上帝的真理。"to be" 係英文可以有超過五六種意思。而「現在的知識論也鮮有人聲稱科學研究是欲尋找永恆真理,而非僅是就自然現象作的有效的解說。而世間的知識是工具性而不是本體性的」這樣一句,又好像將「真理」「知識論」「科學研究」同「知識」混為一談。而且,世間也有一些本體性的知識,例如佛教思想,人生觀,當然,梁可能不當這些是「知識」,而當作智慧或者真理。
2. 真理的層階並不會跨大人類與上帝的延續性,梁似乎將認識問題跟本體問題混淆起來。笛卡爾認為人是知識的基礎,但不是本體的基礎,上帝才是。就算一切知識(包括關於上帝的知識)都是基於人,從人出發,也絕對不等於人在本體層面高過上帝。
希望沒有誤解梁跟 Holmes 喇。
2. 真理的層階並不會跨大人類與上帝的延續性,梁似乎將認識問題跟本體問題混淆起來。笛卡爾認為人是知識的基礎,但不是本體的基礎,上帝才是。就算一切知識(包括關於上帝的知識)都是基於人,從人出發,也絕對不等於人在本體層面高過上帝。
希望沒有誤解梁跟 Holmes 喇。
其實梁沒有多去解釋他所說的「延續性」是指甚麼,但似乎是特別指普遍啟示與特殊啟示之絕然不同。他說「上帝在自然界及人心裏彰顯的作為和智慧,‥‥‥也是與十字架上的耶穌所揭示的作為和智慧,全無銜接相通處的。」
可是,梁沒有解釋何謂「全無銜接相通處」。我認為梁未免對普遍啟示過於悲觀。雖然瞎子摸象所得的知識與親眼見到的知識有很大的分別,但兩者又好似未至於是本質上有分別。
clement
10-06-2005, 12:17 PM
其實梁沒有多去解釋他所說的「延續性」是指甚麼,但似乎是特別指普遍啟示與特殊啟示之絕然不同。他說「上帝在自然界及人心裏彰顯的作為和智慧,‥‥‥也是與十字架上的耶穌所揭示的作為和智慧,全無銜接相通處的。」
可是,梁沒有解釋何謂「全無銜接相通處」。我認為梁未免對普遍啟示過於悲觀。雖然瞎子摸象所得的知識與親眼見到的知識有很大的分別,但兩者又好似未至於是本質上有分別。
古人的觀念,存在的東西是有層階的,例如上帝→天使→人→動物→蟲→無生命體。同樣,真理的存在也是層階的,用現代人的觀念可能是:神學(上帝的真理)→哲學(世俗的真理)→邏輯→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 。「延續性」大概是這個意思吧。我這些層階是隨意亂畫的,但重點是,層階上的任何一級同旁邊的一級,差異未必很大,例如天使比人只是更「輕妙」,更少物質性,未必是質的分別。而一切都是從上帝那裏一級級向下流溢出來的。難怪梁擔心質的差異被貶損。
近日我偶爾翻開一本舊書,竟發現梁家麟曾批判All Truth is God’s Truth這觀念,尤其是對Holmes第三章作批判。他在《憑誰意行》一書表示對All Truth is God’s Truth的說法不認同,原因如下:
1.「這說法混淆了人間的知識與永恆的真理」。他的意思是反對把All Truth的Truth與God’s Truth的Truth等同起來,因為他認為「現在的知識論也鮮有人聲稱科學研究是欲尋找永恆真理,而非僅是就自然現象作的有效的解說」。而世間的「知識是工具性而不是本體性的」。
2.「這說法也跨大了人與上帝的延續性[continuity]。聖經裏提到上帝的真理時,指的是祂的創造和救贖大工,‥‥‥在人間是完全沒有可資比較或類比的地方,正如普遍啟示不同於特殊啟示」。梁家麟認為世間知識與上帝的真理沒有矛盾,但兩者是不同質。
上述可見梁家麟,《憑誰意行》,(香港:基道,1992),頁91-92。
我發現「啟示」是第三章其中一個常提到的題目,例如他在頁35及37提到人獲得知識是依賴神的啟示,當中可分為普遍啟示與特殊啟示。論到特殊啟示,Holmes在頁36認為從特殊啟示中可以找出所有知識的統一之處,也可看出 “things as a meaningful whole.”。
這樣看來,Holmes彷彿沒有提到特殊啟示與屬於普遍啟示的世間知識有何本質上的分別。大家有何意見呢?
另外,Holmes提到從特殊啟示[即耶穌基督身上]可見所有知識的統一。但套用大家近來引用過的「畢氏定理」為例,我又怎可從耶穌基督身上見到與畢氏定理與神愛世人有共同之處呢?除非Holmes所指的 “things”不是指所有的知識。
終於找回你這帖。我幾天前想回應,但好像突然眼睛迷糊,遍尋不見! :eek:
是的,梁家麟對知識的延續性是出了名地絕望悲觀的。然而,他的批評似乎又簡陋了一點。在「all truth is God's truth」一語中,固然可以問何謂「is」,但更直接的,是那兩個「truth」是指甚麼。如果說,那兩個「truth」都是指人間的知識,即所有人間的知識都在某意義下出於神的知識,那就沒有梁家麟所指出的那個問題。這裡的「某意義」,可以是,神賜人理性去(大致上)正確地認知世界,或人所能認識到的東西之所以為真,是因為神在創造(ex nihilio或持續創造)裡使之為真,又或者像Plantinga所說,a proposition is true because it is a thought in God's mind。這裡的truth,全都不用涉及救恩真理或特殊啟示的。
至於Holmes對兩類啟示的看法,我看不明他想說甚麼。一方面,在頁35,他說有普遍恩典,所以即使最不信最敗壞的人都可以比聖人擁有更多知識,但另一方面,他又轉去說,組成知識的命題(proposition)之所以為真,是因為神是可信可靠的,所以,一切知識皆為神作見證。我懷疑這裡可會有一個confusion,就是把「神作為知識基礎」(怎樣理解都好)這形而上聲稱metaphysical claim誤看為知識論的聲稱epistemological claim。讓我用以下道德的例子來解釋這分別。
人們有道德觀念,基督徒說因為神是道德之源,甚至,甚麼是合乎道德,全在乎神決定甚麼是,此之謂divine command theory, DCT。有人批評,非信徒不信神,卻也有可很有道德,因此DCT是錯的。然而,我的回應是,DCT作為一個形而上的聲稱,只是說道德的本質是神的喻令,卻沒有說,人能實踐道德是因為他知道神的喻令構成了道德律令。人們需要知道甚麼,才能體會道德,才能承認某行為是合乎道德的,並不在乎他是否相信有神、是否相信DCT。
同理,人能認知,並不須知道神是知識之源。神的普遍恩典比很多信徒想像中的多,神不是那麼「孤寒」,不相信祂的人就連知識都不能獲得。
如此,Holmes十分強調追求知識是personal的,甚至是要有宗教熱情的,我不否認是對信徒很有意義的提醒,但我不贊成這是追求知識的必要條件(即沒有它就追求不到知識)。當然,這個是不是Holmes想暗示的,我們討論至今仍是眾說紛紜的。說是,卻是明明的錯,他無理由會想不到這個;說不是,他某些說話卻又真的似有這意思。
古人的觀念,存在的東西是有層階的,例如上帝→天使→人→動物→蟲→無生命體。同樣,真理的存在也是層階的,用現代人的觀念可能是:神學(上帝的真理)→哲學(世俗的真理)→邏輯→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 。「延續性」大概是這個意思吧。我這些層階是隨意亂畫的,但重點是,層階上的任何一級同旁邊的一級,差異未必很大,例如天使比人只是更「輕妙」,更少物質性,未必是質的分別。而一切都是從上帝那裏一級級向下流溢出來的。難怪梁擔心質的差異被貶損。
我只是想補充 "上帝→天使→人→動物→蟲→無生命體"的層階中,打從希哲到保羅到教父到馬丁路德到當代基要派都是認為 "男人-->女人" ,特此補充。
vBulletin® v3.6.4, Copyright ©2000-2010, Jelsoft Enterprises Ltd.